《被交警查扣的“黑車”居然又被賣給別人非法營運》後續
  停車場員工盜銷暫扣車輛被刑拘
  警方查明被倒賣黑車有22輛,目前涉案停車場予以停業
  溫州樂清虹橋鎮非法運營的電瓶三輪車被交警部門查扣後,按規定本應集中銷毀,可不想遭到他人非法倒賣,“黑車”再次上路(本報在1月11日曾詳細報道)。昨日,記者從樂清警方獲悉,虹橋發生停車場盜銷被暫扣電瓶三輪車的案件後,經警方專案偵查,系停車場員工利用工作便利,內外勾結,將原本已依法暫扣的車輛偷天換日,非法倒賣。目前,涉案的停車場工作人員季某,當地電瓶三輪車營運者黎某、羅某、鄧某一、鄧某二等6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記者 謝國林
  事件回放 被扣“黑車”被倒賣後重新上路運營
  1月5日上午,暫住樂清虹橋的永嘉籍男子趙某,氣衝衝地將重慶籍男子吳某扭送到虹橋交警中隊。
  經詢問,原來趙某曾是一名非法電瓶三輪車的運營者,由於樂清全市大力開展“四小車整治”工作,他的電瓶三輪車被執法隊於2014年6月依法扣押,並停放在位於虹橋西塘村的虹橋綜合停車場內。
  因為明知自己的車輛屬於“黑車”,因此在車輛被扣之後,趙某也就一直沒有到交警部門接受處理。不承想當天上午,他卻發現吳某正駕駛自己已被暫扣的電瓶三輪車在路上行駛,於是趙某將吳某扭送到了虹橋交警中隊。
  經過虹橋聯合執法隊的核查,吳某駕駛的電瓶三輪車確實是趙某被暫扣的車輛。據吳某交代,這輛車子他是從一名姓羅的老鄉處購得。當天上午10點左右,虹橋聯合執法隊將此事移交樂清公安局石帆派出所立案調查。
  案件調查 停車場員工非法倒賣,現已刑事拘留
  接案後,石帆派出所立即著手調查。該案特殊的案情也引起了樂清市公安局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他們在前期調查基礎上,於1月8日抽調了刑偵大隊和石帆派出所的精幹警力組成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
  經過專案組深入取證,調查人員發現,原本應該被依法暫扣在虹橋綜合停車場內卻被盜銷的非法電瓶三輪車還不止趙某這一輛。案情漸漸明瞭,一伙以停車場管理員季某為主的盜銷暫扣電瓶三輪車團夥浮出水面。
  據悉,按照交警部門的規定,暫扣的車輛,車主需在15個工作日內到交警部門接受處理,未在規定時間內接受處理的,交警部門經3個月的公示之後,會依法對暫扣車輛進行銷毀。而停車場的保管員季某發現,這些暫扣的非法三輪車都是屬於不能合法上路的“黑車”,車主在車子被暫扣之後,基本不會再到交警部門接受處理,而這些車子由於很多沒有正規的生產渠道,也沒有明顯的識別特征,而且非法電瓶三輪車還在不斷扣押進來,很難對車輛進行識別。於是,季某在利欲熏心下,打上了這些暫扣的非法電瓶三輪車的主意,私下勾結了非法電瓶車營運者黎某、羅某、鄧某等人,利用自己在停車場上班的工作便利,將停車場內的車輛進行盜銷,而當交警部門前來銷毀超期車輛時,就偷天換日,在暫扣車輛里找一些同樣無法準確辨別的車輛濫竽充數。
  目前,季某、黎某、羅某、鄧某等6人涉嫌盜竊罪已經被樂清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通報 被非法倒賣的暫扣車輛總數有22輛
  據瞭解,事發的虹橋綜合停車場是一家私人性質的停車場,由於虹橋聯合執法隊沒有專用停車場,因此,一直以來,該隊都會在與轄區的私人停車場簽署托管協議後,把依法暫扣的車輛停放在這些私人停車場內。
  根據協議內容,聯合執法隊會對每輛暫扣需要停放的車輛給予停車場保管費用,協議裡面也明確制定了嚴格的暫扣車輛的出入登記交接程序,進去的車子需要交警中隊的暫扣文書,停車場需要按照文書內容進行詳細登記並與經辦民警進行交接,出來的車子也必須要有交警中隊開具的放車單,停車場根據放車單,詳細核對車主信息之後才能予以放行,否則一律不得放行。
  在案件調查過程中,舉報人向警方提供了一份所謂的盜銷車輛清單。警方對這份清單中列出的涉嫌購贓的人員進行了逐一調查詢問,最終查明被非法倒賣的暫扣車輛總數有22輛,並非舉報人清單中所稱的69輛。
  針對這一案件,樂清警方表示,將繼續深挖案件,全力追回被盜銷的車輛,抓捕嫌犯,嚴厲打擊此類犯罪行為。相關部門目前也已經對涉案停車場予以停業,視結果做出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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